公务员《申论》考试已有十余年历史。从应考者的情况来看,不少的考生对申论考试答题存在思维误区。为了帮助考生走出思维误区,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掌握申论考试的答题规律,故特对长期以来形成的申论考试答题思维误区做一番梳理和辨析。
有些人认为在申论考试中要取得高分,就必须掌握申论考试的模式。于是“创造”了申论考试的所谓万能模式。即“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2、加强宣传教育,3、加强管理部门间的配合协调,4、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水平,5、构建利益平衡机制,6、加强群众参与,7、 构建利益导向机制,8、深化机制改革,9加强监督管理,10、加大投入力度。”
这个模式万能吗?肯定的回答,这是不可能的。首先,万能模式的提法违背了唯物辩证法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基本原理。社会存在的各种问题,都有其自身的原因,只有根据其自身的原因,才能找到恰当的解决方法。显然,从唯物辩证法的原理来看,万能模式的提法是不能成立的。第二、从申论考试的题目来看,万能模式也是无法实现的。比如申论考试真题 “关于创造未来人口红利的对策、”“打击校园传销的对策”,这是两个针对不同问题提出对策的题目,以上万能十条有哪一条对策能够套上去呢?创造未来的人口红利,需要通过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来解决,需要加强劳动力的培训来解决,需要提高劳动力的福利待遇来解决,需要发挥老龄人口的余热来解决。对照一看,万能十条中一条都没有啊!“打击校园中的传销对策”中的“打击”就是处理或者处罚,万能十条中也没有处理或处罚的模式。显然,从考试题目来看,万能模式的答案也是无法适应的。另外从万能模式提出者自己做的示范题来看,也没有遵循的模式。例如,“关于解决摊贩随意摆摊问题的对策。第一,实行区域分类管理。可以将市区划分为三类:“绝对禁止区域”、“相对禁止区域”、“允许区域”,对于长期形成的不太影响交通和居民休息的区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允许其经营。第二,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对老年人及残疾人,应以教育宣传为主,原则上不做处罚;对确有生活困难的摊贩,帮助其转换岗位,合法谋生。第三,对于流动摊贩,要规范管理,要在允许摆摊设点的地区强化后勤服务,如统一管理,供应水电,做好卫生保洁工作等。可以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用于服务开支。第四,摊贩出售商品的质量和卫生状况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纳入检查范围。第五,要改变处罚方式,明确处罚标准。城管执法人员必须改变过去的简单的处罚方式,对于大部分诚实劳动者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可改用批评教育的方法。第六,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前提下,对开放的背街小巷摊区进行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设施,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收运,就近引导零散。”不难看出,提出万能模式的人自己也没有按照万能十条模式去解决小摊贩随意摆摊的问题。可见,提出万能模式的的人自己也不经意的否定了自己的万能模式。
总之,申论考试不存在万能模式的问题,因为万能模式既不符合辩证法原理,也不符合申论答题的规律与要求。如果接受所谓的万能模式,一方面会使自己陷入某种思维定势而无法考取好的成绩;另一方将长期影响自身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换言之无法提高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利于自身的可持续和全面发展。
不少申论应试者认为申论策论文的写作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即第一段概述资料中反映的问题,第二段全面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显然策论文第二段全面分析问题的原因,这又是一个思维误区。
为什么说其又是一个思维误区呢?第一、不符合策论文体的要求。策论也属于议论文的范围,议论文论点提出要求单刀直入。策论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就是论点。在第二段分析原因后才提出论点,显然不符合这种文体单刀直入提出论点的要求,更何况策论一般都是800字至1000字,更没有必要绕了一圈后再提出论点。
第二、有些申论试卷第二题就是原因的概括,如果在策论中有单独列出一段原因,就有可能与第二个题目答题内容重复。第三、有些策论是针对几个问题提出对策的,如果每个问题都全面的分析原因,就必须使用大量的篇幅,才1000字左右的文章用去大量的篇幅分析原因,那么势必削弱文章的重点对策部分。故从以上三个方面可以看出,策论文不宜单独一段全面分析原因,在第一段简要概括问题后,简要分析原因,然后提出论点。这样既符合议论文体的要求,也不会导致重复或削弱文章的重点。
有人认为申论策论文对策越多越好。这是因为考官按点打分的,点多总有几个是能碰上的,点少碰不上就没分了。所以对策越多分数就越高,风险性就越小。
显然,这种说法是缺乏科学思维的具体体现。实际上并非对策越多分数越高,按照申论试题答题的要求,对策要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对策越多就越有可能背离这个要求,而一旦背离了这个要求,就事与愿违了。请看解决地陷问题提出的多个对策,“(1)地质调查;(2)改变政绩观;(3)完善评估监测体系,做好安全监察工作;(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5)加强对施工企业管理如行业监管;(6)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要展开具体的监督措施);(7)做足地铁施工的预防措施(如安全通道);(8)加强研发,提高施工技术,引进并培养技术人才;(9)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意识。”不难看出,这个答题在对策越多越好的思维支配下,导致了两个问题,第一是对策不具有可操作性,也就是对策过于笼统;其次是对策交叉重复,存在逻辑问题。显然这两个问题都背离了题目的要求,这样能得高分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对策越多可能分数越低。因此,对策题答题应该根据问题提出主要对策,并特别考虑其操作性,也就是可行性,只有这样才能符合题目的要求,才能凭实力获取高分,而不是靠投机取巧获取高分。
有些人认为,申论概括题答题只要找段落的第一句话或段落的最后一句话作为概括句,这样就保证不会偏离主题。这确实是概括的捷径,但这一捷径往往是靠不住的。
为什么呢?因为在考试中有些段落的材料可能有两三个内容,第一句话或最后一句话,并非概括了全部的内容,而要考生根据材料内容自行概括。
例如:申论有一道概括资料内容的题目,“征地造成了土地的流失,而且征地补偿标准低,失地农民所获得的补偿不足以创业,政府又没有为他们建立合理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村民王大林获得了10000元的补偿,但是由于没有就业,2个小孩上学,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村民曹晓明家里共5人,父母长期疾病缠身,村里经济状况也很吃紧,因此父母无钱治病。李某一家3人,仅有一分土地,每年收入不足2000元,生活费,孩子的教育费一年需5000元,因此一家人也常为钱的问题发愁。由于村民征地后生活困难,所以对村里很有意见,他们多次找村委会要求向上级反映情况,但是村委会似乎无力解决,因此没有积极地向上级反映。村民们知道村里解决不了问题,于是在某某村民的组织下,100多人到镇政府集体上访,强烈要求镇政府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由于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外出开会,其他人没有答复,于是一些村民非常气愤,砸坏了镇政府的门窗。后在派出所民警的反复说服,村民才返回。”
显然,这一段话有二个层次,可分别概括为“征地造成了村民的生活苦难;征地引发了群体性事件。”这一材料的第一句话和最后一句话都无法概括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可见,“段落的第一句话或最后一句话为概括句”的观点,在很多情况下都并非如此。
有些人认为,只要抓住了热点问题就等于押到了题目,只要押到了题目,就可以获得高分。实际上从多年命题的情况来看,题目考试的问题都不是太热的问题,比如2010年下半年中央公务员申论考试就是海洋的保护问题,2010年广东公务员考试就是农民工的政策问题,2011年考的是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这些题目中的问题有些是多年积淀的问题,有的是近几年出现的问题,显然都不是热点问题。从十余年考试的情况来看,即便有些人经常认为自己押到了题,实际上考察一下,也没有真正押到题,最多押到了申论三道或四道题中的一个题目方向而已。不难看出,申论考试一般不是考热点问题,同时也是难以押题的。申论考试是要靠自己的真正实力才能取得良好成绩的,即便押到了题,没有考试的实力也是徒劳的。
总之,申论考试的思维误区,势必背离申论考试的答题规律,而且严重制约考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发挥与提升。因此,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只有走出申论考试答题的思维误区,真正掌握申论考试答题规律和方法,才能有效地提高自己的成绩,并在长期的工作中显示和发挥自己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自身的可持续和全面发展,从而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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